河南夏邑县检察院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2020-03-29  来源: 未知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董圆圆)日前,中共河南省委员会印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对40个“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120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予以表彰。其中,夏邑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近年来,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以改革为动力,以争创为导向,谋划推动各项工作提升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201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强引领,凝聚争创氛围


  该院新一届党组成立后,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发展中创新,响亮提出了“全市全面争先、全省主业争先、全国模范争先”的工作目标,以“抓党建、促队建,找问题、促规范,补短板、促提升”作为工作抓手,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谋求检察事业的新发展。在全市基层院建设考评中连续位居先进行列。


  二、强服务,扛起使命担当


  制定《夏邑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检察长联系企业等制度,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精准对接服务措施。助力脱贫攻坚,选派33名中层以上干警对口帮扶贫困村,对因案致贫的9名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由访到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业务,深耕主责主业


  创新“一专二审三跟踪”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效果,该做法被最高检转发。与县监察委联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行依法监督。全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出批示,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性侵未成年人防护工作意见》,健全“一站式”取证、全面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被评为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在全市率先推动县委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17年以来,先后有6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或者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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