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
2020-03-29  来源: 未知

       人民法治网讯 3月11日下午,黑龙江省双鸭山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前段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研究贯彻上午全省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主持会议,对全市法院落实疫情防控部署、推进司法办案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中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同志列席会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全力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
  

  双鸭山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全市法院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做到慎终如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严格执行测温消毒、出入登记和每日排查等各项内部防控措施,落实“三保”管理制度,严防出现意外。党组成员要持续沉在一线,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防控工作力度,持续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要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坚持关心关爱一线干警。
  
  二是发挥审执职能作用 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
  
  要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省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坚决依法严惩各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法院制发的《关于审理涉疫情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化对疫情防控涉及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的研究,注重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深入宣传推送《省法院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主动征求对两级法院意见建议,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开辟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生产等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对被执行人为被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 一体化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制发《双鸭山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会议具体措施责任分工》为抓手,从中院党组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和审执条线三个层面推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抓起,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全面提升案件质效。要加强审判管理,全体员额法官要合理制定结案计划,确定结案目标。要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繁简分流”机制作用,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要充分运用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方式加强在线审判,院庭长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稳步推进线下办案,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最大程度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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