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崔元苑)根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为科学指导公众科学戴口罩、使用空调,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复课,严防严控聚集性疫情发生,在充分分析研判疫情风险基础上,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当前夏季来临、天气变热等实际情况,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前期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
一、如何科学戴口罩?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普通公众
对于普通公众,居家无需戴口罩。在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
如到户外、公园,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在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在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特定场所人员包括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校园内人员、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对于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校园内人员包括托幼机构人员、中小学校人员、大中院校人员。
在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中小学校人员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大中院校,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重点人员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居家隔离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需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职业暴露人员
对于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正确使用口罩应注意5点:(一)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二、夏季如何安全使用空调?
《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适用于夏季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住宅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全空气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多联机系统)和分体式空调。
全空气空调系统
开启前准备工作包括: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加强人员培训。应检查过滤器、表冷器、加热(湿)器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等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对风管进行清洗。首选由专业机构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应对送风卫生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WS 394—2012)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保持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清洁,新风不被污染。新风采气口与排气口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短路。
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方面,中高风险地区应关闭回风(如在回风口(管路)或空调箱使用中高效及以上级别过滤装置,或安装有效的消毒装置,可关小回风)。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空调系统时,要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可优先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地下车库等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并且每天营业结束后,空调系统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加强对空气处理机组和风机盘管等冷凝水、冷却塔冷却水的卫生管理。对运行的空调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开启前准备工作包括: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应检查过滤器、表冷器、加热(湿)器、风机盘管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冷凝水盘等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对风管进行清洗。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首选由专业机构进行作业。保证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保证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清洁,新风不被污染。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新风采气口与排气口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短路。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对于大进深房间,应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如新风量不足(低于30m3/h.人国家标准要求),则应降低人员密度。
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方面,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热舒适性,建议空调运行时开门或开窗。加强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地下车库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且每天营业结束后,空调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增加人员密集的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在空调系统使用时,可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每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加强空调系统冷凝水和冷却水等易污染区域的卫生管理。应定期对运行的空调系统的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加强对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等的U型管检查,及时补水,防止不同楼层空气掺混。
分体式空调
开启前准备工作包括:断开空调机电源。用不滴水的湿布擦试空调机外壳上的灰尘。按空调使用说明打开盖板,取下过滤网,用自来水将过滤网上的积尘冲洗干净,晾干或干布抹干。装好过滤网,合上盖板。合上电源,然后开启空调制冷模式,检查空调能否正常运行。
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方面,每天使用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再开启空调、建议调至最大风量运行5-10分钟以上才能关闭门窗;分体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长时间使用分体空调、人员密集的区域(如会议室),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VRV)系统相关运行管理要求,参照分体式空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使用空调中,当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 396—201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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